(通讯员王素芳)近日,浚县法院审结一起谎称可以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转学、给老师调动工作的诈骗案件,被告人何某冰骗取47名被害人元。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被告人何某冰,初中文化程度,无正当职业,因沾染赌博成瘾,无钱用于赌博,便想通过骗钱以供自己赌博所需。自年6月以来,通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