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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甘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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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市场监管局“四化并举”
狠抓医药行业广告监管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定西市市场监管局实化日常监管、硬化行政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固化常态机制,“四化并举”,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医药行业广告监管,有力整治医药行业广告市场环境。年上半年,共立案医院3家,责令医院2家。自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医药行业违法广告案件25起,罚没款50.2万元。
酒泉市市场监管局督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8月9日至13日,酒泉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此次专项督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现场反馈、传达压力等方式进行实地专项督查,深入疫苗接种点、药店、农(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集中力量对全市各县(市、区)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疫苗接种等方面开展全面督查指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进行整改并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此次,共督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12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管理“总仓”7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0户,其中商场超市9户,餐饮服务单位8户,零售药店13户。
瓜州县市场监管局开展
冷链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为进一步增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和协调作战能力,夯实物防工作责任体系,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8月20日,由瓜州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瓜州县疫情防控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各部门联合开展了瓜州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演练。此次演练模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县某批发部从国外购进一批“体外循环”进口冷链食品。演练地点设置在瓜州县元通市场,模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发现“体外循环”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告之后,立即启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涉及经营单位开展调查,对经营区域进行管控,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管理,全力追根溯源,控制事态蔓延和发展。县市场监管组参演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信息报送、现场调查、核酸检测、人员环境和产品现场管控、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等工作。通过此次实战演练,检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缩小应急演练与实战之间的差距,以练代战,增强县市场监管组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快速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
漳县市场监管局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提高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透明度,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放心省心舒心的和谐消费环境,近日,漳县市场监管局设计制作了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整治行动“一码通”,并指导基层所向辖区各经营单位,经营者推广、宣传、使用“一码通”。力争经过整治全县城区固定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乡镇固定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率达到70%以上。此外,该局为确保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整治行动落地生根,成立专项督查组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对部分药店、超市、食杂店及餐饮服务等行业的明码标价情况检查,发现个别所工作滞后,明码标价工作宣传不到位,距目标差距较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陇西县市场监管局开展
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检查工作
自5月份以来,陇西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银行、医院、教育、养老、餐饮、住宿、商品房销售、物业和停车收费等行业,以及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场所的卖场、商场、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市场主体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采取现场查看价格标签、价格公示牌、商品包装标识以及查阅进货票据、对比价格等方式,督促各经营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现场发放“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提醒告诫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指导相关经营者对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协助监管职责,及时整改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同时推广使用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整治行动“一码通”,要求经营者按照规定内容和格式自行印制商品标签。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相关单位户,检查中未发现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行为。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部分经营者要求限期整改,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武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
打击私屠乱宰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畜禽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武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屠宰领域执法,开展了打击私屠乱宰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农集贸市场、屠宰点、大型商超、冻库、猪肉专卖店、猪肉流动摊贩,全面整治畜禽及产品屠宰、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查处当街宰杀污染环境,私自宰杀,运输、经营未经检疫的畜禽及肉类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一律不准出售,没有品质检验合格证、未加盖两章的畜肉,不得进入市场销售。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畜禽的屠宰检疫和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肉品质量水平,保障肉品生产秩序的稳定和供应安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农贸生产5家,定点屠宰点6家,市场主体家,发放《严厉打击畜禽私屠滥宰告知书》多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对5家当街宰杀摊点当场要求进行整改。
来源:甘肃市场监管综合
原标题:《基层日报
定西市、酒泉市、瓜州县、漳县、陇西县、武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