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年春节浚县文化旅游期间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城区良好、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树立和展示浚县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年正月旅游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交通管制时间从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一)起至3月8日(农历正月二十五)止,每日6时至18时实行交通管制,当日18时至次日6时开放(交通管制时间因具体交通状况适时调整)。二、交通管制区域卫河路(不含本路)以东、黎阳路(不含本路)以南、天宁路(不含本路)以西、白云路(不含本路)以北区域,为交通管制区域。三、交通管制措施1.在交通管制区域内主要路口设置交通管制点,在交通管制期间,禁止除公交车、特殊用途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行政执法车)以外机动车、营运三轮车、四轮车进入管制区域。2.对于违反禁行、禁停规定的机动车辆,通过电子警察拍照和流动巡逻两种措施进行治理和处罚,对于违反禁行规定,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由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查扣。3.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在管制区域主要路段摆摊设点或进行其他有碍道路畅通的活动,禁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严禁阻碍交通,违者将予以拍照罚款。四、服务保障措施为保障正月旅游期间来浚群众和广大市民正常出行,在城区周边设置5个大型停车场。驾驶员可识别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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